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依据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障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主要职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向学校党委、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代会报告工作;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陶举虎
纪委副书记:夏玉峰、何栎
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新党、王勇勤、刘云宏、孙 跃、严 薇(女)、李英民、李嘉明、何 栎(女)、周 林、夏玉峰、陶举虎、黄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