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重庆大学召开第十二届纪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及《重庆大学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白晨光主持。
会上,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何云首先向全委会汇报了《实施办法》的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委员们认真审议《实施办法》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对《实施办法》的内容和具体细节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并明确待进一步完善后提交校党委批准。同时,全委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大学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委员们一致认为,该《实施办法》基本涵盖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结构合理,内容系统全面,既包括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又强调从战略上整体推进,是对我校五年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规划和有效指导。校院两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好推进惩罚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纪委组织协调,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项工作中。
在广泛听取纪委委员发言后,白晨光强调,学校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管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同时,要改进方式方法,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有效发挥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