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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规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6 浏览量: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各二级纪检组织:

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通知要求,为营造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宣传教育。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规矩纳入工作安排。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稿,落实通报要求。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醒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加强监督检查,从严纠治“四风”。各二级纪检组织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公款吃喝、餐饮浪费及其隐形变异问题的纠治力度。要着力纠治常态化疫情防控、廉洁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严肃执纪问责,精准通报曝光。学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节日“四风”问题线索,将及时核查处置,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将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并进行通报曝光。各二级纪检组织要将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和校纪委报告。

节日期间校纪委举报电话:13372620423

节日期间校纪委举报邮箱:cqujw@cqu.edu.cn


中共重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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