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8 浏览量: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二级纪检组织: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求,为牢牢守住节日“廉关”,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部署,压紧压实抓作风的政治责任。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要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认真把握中秋、国庆节日风险易发特点和本单位“四风”问题相关情况,提前谋划部署,统筹推进节日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及时组织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认真落实通报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教育引导和提醒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坚决抵制奢侈浪费,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

二、深入开展监督,坚决防治“四风”突出问题。各二级纪检组织要紧盯党员干部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要加强对本单位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向所在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三、强化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在节日期间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个别访谈、大数据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师生员工举报和投诉。对监督检查、师生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进行通报曝光。

节日期间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电话:13372620423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上一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深入重大科学基础设施虎溪建设项目指挥部调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下一条: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召开2022年第三次纪委(扩大)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