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浏览量: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二级纪检组织: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求,为牢牢守住节日“廉关”,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部署,压紧压实抓作风的政治责任。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要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认真把握中秋、国庆节日风险易发特点和本单位“四风”问题相关情况,提前谋划部署,统筹推进节日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及时组织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认真落实通报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教育引导和提醒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坚决抵制奢侈浪费,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

二、深入开展监督,坚决防治“四风”突出问题。各二级纪检组织要紧盯党员干部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要加强对本单位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向所在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三、强化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在节日期间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个别访谈、大数据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师生员工举报和投诉。对监督检查、师生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进行通报曝光。

节日期间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电话:13372620423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