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纪委、监察处

《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节选

来源:中央纪委网站 时间:2016-03-09 16:47:00 点击: 今日评论:
“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就是一句空话。我国曾经有过政治挂帅、搞“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那是错误的。但是,我们也不能说政治就不讲了、少讲了,共产党不讲政治还叫共产党吗?“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在这里,我要十分明确地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军队守纪律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守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规矩,并且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任何人不得越过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红线,越过了就是大忌,就要付出代价。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31日)
  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杂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党员、干部要用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叫干什么就坚决干,党不允许干什么就坚决不干。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31日)
  县一级阵地,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坚守。当县委书记,要记住自己是中国共产党的县委书记,是党派你在这里当县委书记的。这个道理很简单,但要时刻牢记于心就不那么简单了。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2015年1月12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
  心中有党,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经得起风浪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2015年1月12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页
“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2页
  这些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都有不少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也大都懂得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道理和要求,但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在一些班子屡屡出现。有的领导干部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只讲民主不讲集中,班子讨论问题时没有采纳自己的意见就很不高兴,或者脑袋长在屁股上,为了自己的那点权力争得不可开交。有的一把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习惯于逢事先定调,重大问题不经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就拍板,甚至对多数人的意见也置之不理。这两种情形都会严重影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同时,一些党委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缺乏经常分析和考核评估,以致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和采取组织措施不够。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25日)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我们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九十多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是重要保证。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5页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资源配置靠各级组织完成,组织的作用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都十分明显,个人对组织的依靠感和归属感很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管理模式,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引发了种种问题,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就是其中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比如,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变着法儿把一件完整的需要汇报的大事情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汇报的小事项,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问题,也有集中不够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办事不靠组织而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等。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5—766页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没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说知道这个道理,但一到实际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页
“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
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页
  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坚持了党性原则,就不会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者使自己游离于组织之外。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就是以为自己万物皆备、一切顺利的时候,得心应手了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页
  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相信组织,这是党内很多老同志最可贵的品质,他们把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视为生命。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767页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九四八年九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7页
  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7—768页
“领导干部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
当前,在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无消息。有事要找他,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孔子说“游必有方”,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是连这一条都做不到,那就成问题了。对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有的领导干部不知哪来的神通,办了好几个身份证,违规办了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有的有几本港澳通行证,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根本没给组织上说一声,没把组织当回事!这些都要查,查出来就要处理,不搞下不为例。领导干部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8页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说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问题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8页
  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组织意图是党组织通过民主集中制形成的意见,领导个人意图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领导干部包括主要负责同志,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该以组织名义出面就不要以个人名义出面,该以个人名义出面就不要以组织名义出面,该集体研究就不要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就不要省略程序,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8—769页
  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在党组织面前,党员、干部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党员、干部之间也应该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由于多方面原因,有人说假话,也有人喜欢听假话,有人惯于唆使别人说假话,有人觉得不得不说假话。社会上,说假话占便宜,讲真话吃亏,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但是,作为共产党人,要敢于坚持真理,不要见风使舵,不能学“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那一套市侩哲学!对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都要支持和保护。对党组织决定,党员、干部应该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如果认为组织决定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毫无保留执行,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组织决定的执行。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越是党龄长、职务高、成绩大,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而不能居功自傲,更不能把成绩和贡献当作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9页
  事实表明,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洗涤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要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真正使党员、干部在每一次党内生活中都能有所悟、有所得。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
“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
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巡视中对用人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反映突出,违规用人问题十分普遍,干部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地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严重,有的热衷于寻求政治靠山,搞小圈子,架设“天线”。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花钱跑官买官,一定在当权后用权力把钱千方百计捞回来。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0月16日)
  有的干部脱岗离岗了,不向组织汇报,借口说有些是私事,应该有“自由空间”。我在地方工作时,逢年过节都得值班,生怕出了什么事。很多地方和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到节假日就不见了,到外地去休假了。跑到那么远的地方怎么放得下心?一旦有个什么事怎么办?当领导干部就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节假日尤其要自觉坚守岗位。没有说不让休息,但关键是如何休息、在哪儿休息,有没有考虑到自己肩负的职责。大部分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做得是好的,节假日都能自觉坚守岗位。这不也是一种规矩吗?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有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不报告。不是说非要家里出了命案才需要报告。有的同志有重病不报,对所有人都隐瞒了,最后病危了组织还不知道,场面上的工作都干不了了,但就是不说,最后命都给耽误没了。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也不报告,在国外定居的按规定要报告,但他们也不是正式定居,就觉得可以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向组织报告,离婚、结婚多少年了,组织都不知道。有的弄了很多证件,护照好几本,还有假身份证。这些事情不要报告吗?懂规矩就应该报告,隐情不报的,一是不懂规矩,二是这里面怕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这些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从查处的案件看,任人唯亲、卖官鬻爵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还十分严重。有的拉关系、找靠山,攀龙附凤、跑官要官;有的明码标价、批发官帽;有的举大旗、拉山头,选边站队、拉帮结派;有的在用人问题上极其专权,对下属买官来者不拒,对组织部按正常程序研究的用人方案概不同意。有的人在忏悔录里讲,他们那个地方从政环境不好,特别是官场风气不好,跑官要官极为普遍,就是多数人并不看好的个别人,却常常成为杀出来的“黑马”。买官卖官为什么屡禁不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多容易啊!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踏实干事的干部却没有进步的机会。这是搞逆淘汰,伤害了多少好干部的心!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就是德才兼备,而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全党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这(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编者注)是很重要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我们在座各位做起来,新人新办法。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
  
这个文件制定后,咱们率先垂范,然后层层制定、提出要求,对省军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对地师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对县团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要有个章法,一直往下制定。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
  
要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提高履职能力。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的讲话》(2013年4月25日)
  
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使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的干部,不仅不吃亏,而且受到鼓励、褒奖、重用;使那些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跑官要官的干部,不仅捞不到好处,而且受到批评和惩处。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25日)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8页
“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们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一个重要导向就在于建好笼子、强化监督。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执行组织纪律就要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页
  我们是共产党执政。很多规矩是共产党立的,执行也是共产党去执行。毛主席同黄炎培谈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就是说要让人民来监督。我们要保证共产党长期执政、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能力,在体制机制层面加大监督力度。同时,要发挥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全党上下,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名党员和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法规纪律,对党忠诚,光明磊落,公道正派。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必须在党内形成弘扬正气的大气候。大气候不形成,小气候自然就会成气候。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执政党对资源的支配权力很大,应该有一个权力清单”
要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实行权责对应,坚决反对特权,防止滥用职权。执政党对资源的支配权力很大,应该有一个权力清单,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7页
  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杂志2015年第1期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首先制定了八项规定,随后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各级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针对干部工作生活的监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必须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忏悔录看了不能白看,要警醒起来,引以为戒,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同时,要从制度上查找原因。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各级党委要紧密结合这些年发生的腐败案例,寻找漏洞,吸取教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尤其要完善全党一体遵循的准则。今年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目前的准则条目众多,八个方面五十二个不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那么几条,很容易记,更容易执行。刘邦进入咸阳城,听从樊哙、张良的忠告,提出了约法三章,就两句话: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解决领导干部从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一目了然。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一共一百七十八条,其中七十多条同刑法等国家法律重复。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重点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除了要求领导干部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外,还要靠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公职律师,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制度,等等。这些制度要抓紧建立健全,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诛”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5日)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6月11日)
  实践证明,巡视制度可以有效、管用,关键是要用好。巡视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改进巡视工作,首要的一条,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诛,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修订条例把这些要求形成刚性约束,有利于更好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我们党长期执政,既具有巨大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挑战,必须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人民的力量,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管理、监督。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邓小平同志说:“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既“禁于未然之前”,又“禁于已然之后”,为党员、干部拉起了高压线、划出了警戒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的作用。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
中医有一句话,叫“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标本兼治。治标,对腐败分子能够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功能。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腐败现象能够起到预防、阻拦作用,重在“防”的功能。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只有以治标为先,才能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同时,这也倒逼我们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中外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依法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威慑力,坚持完善法规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作用,坚持加强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有效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要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力度,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要抓紧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规制度,修订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研究制定派驻纪检机构工作条例、纪律审查工作条例等。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搞了不少制度性规范,但有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形同摆设;有的相互脱节、彼此缺乏衔接和协调配合,形不成系统化的制度链条,产生不了综合效应;有的过于笼统、弹性空间大,牛栏关猫,很多腐败问题不仅没有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要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必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
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做到要素齐全,既有激励性,又有惩戒性,使遵守者得到表彰奖励,违反者受到严厉惩处。有些法规制度为什么执行不了、落实不下去?就是因为责任不明确、奖惩不严格,违反了法规制度怎么惩罚无章可循。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各方面监督要严起来、实起来。无论党内监督,还是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和改进的空间都还很大,有大量工作要做。要总结经验,健全体制机制,使各种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9月11日)
  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过去就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这次对两项法规的修订,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不是说不要法了,而是法早就在那挺着了、立着了,纪律就是纪律,纪在法前,这应该说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又一成果。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新修订的准则,扣紧“廉洁自律”这个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着的一个标准,要树这么一个标准,这是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着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我们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都是很清晰的。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这次对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我们执行这两项法规,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这就是把党章权威树起来、立起来。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了一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教训;我们又抓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不要让人感觉到好像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另外我们又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反腐败合力;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我们还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总的来讲,都是围绕着解决管党治党、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这样的问题。这些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应该说是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要守住纪律底线。中央最近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项法规,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拿起纪律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标准,以人格力量凝聚党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线,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不越雷池一步。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
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5页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1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18-319页
  这些年,我们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为什么还存在那么多问题?我看,一个重要原因是讲“认真”不够。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要把“认真”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强化干部讲规矩意识。有些干部连一些基本规矩都不讲,毫无制度意识、毫无敬畏之心,缺乏为官做人的起码底线,口无遮拦,随心所欲,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要加强教育引导,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使干部懂规矩、守规矩。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0-351页
  要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革命战争年代以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些制度执行起来是很严格的。像党小组生活会,从一般党员到党的领袖都参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指名道姓讲问题、提意见、论危害。当前,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讲得少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难以开展起来,民主生活会很多成了评功摆好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注意促进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做到既诚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包括尖锐批评。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3页
  这些年,一些单位包括有的领导机关,讲面子不讲规矩,讲关系不讲原则,遇到矛盾绕道走,问题摆着拖着长期得不到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反映很大。在这次活动中,要好好纠一纠这种现象。很多问题,不是没有政策规定,而是有政策规定却不执行。有些政策规定是约束性的,有些明确是刚性要求,却成了“稻草人”,成了摆设。这样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打碎一块玻璃没人管,最后所有玻璃都会被打碎,因为打了不受惩罚。很多方面都有政策规定,现在也还适用,就是因为讲面子、讲人情,最后都被突破了。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
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重要措施。对那些在为民务实清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在教育的基础上视情节依纪依法处理。对那些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那些风气不正、社会形象不好的机关和单位,要进行必要的组织整顿。当然,处理要慎重稳妥,经得起历史检验。这方面涉及哪些情形,违纪界限如何划分,政策尺度如何把握,要深入研究、反复斟酌。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的地方往往在集中换届时加大查处力度,平常就不那么注意了。不换届时选的干部跟换届时选的干部一样重要,不能完全不设防。组织部门要抓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件,抓住了以后从重从严处理,并要警示天下。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25日)
  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中央八项规定都抓不好、坚持不下去,还搞什么十八项规定、二十八项规定?抓“四风”要首先把中央八项规定抓好,抓党的建设要从“四风”抓起。办好一件事后再办第二件事,让大家感到我们是能办成事的,而且是认真办事的。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取信于全党。大家担心防范“四风”的制度能不能建立起来,是不是有用,是不是“稻草人”?行胜于言。比如,今年中秋节中央纪委抓月饼,看起来是小事,其实是抓这后面隐藏的腐败。抓了中秋节抓国庆节,抓了国庆节抓新年,抓了新年抓春节,抓了春节抓清明节、抓端午节,就这么抓下去,总会见效的,使之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25日)
  坚决查办案件,不是要和什么人过不去,而是要严肃法纪。如果是你先同党和人民过不去、同党纪国法过不去,而我们不讲原则让你过去了,党和人民、党纪国法是不会答应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一些人在腐败泥坑中越陷越深,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身上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的小错,党组织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法外施恩,就可能导致要么不暴露,要么就出大问题。所以,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这是对干部的爱护。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孔子说:“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意思是一见到善要觉得赶不上似地急切追求,见到不善就要像用手试沸水一样赶快躲开。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群众说,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这些说的都是一个道理。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
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4页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页
  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771页
  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等犯了大错误才去批评,平常有问题就要及时批评。担心批评得罪人、会丢选票的心态在不少领导干部身上存在,有的不仅不敢批评、不愿批评,而且还经常以表扬代替批评。这些现象必须纠正。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1页
  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过去都是不敢碰的高压线,现在这两条纪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了最松弛的低压线。犯个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算什么?打个哈哈就过去了!一到节假日甚至不是节假日,有些人就到处跑,还带着一大家子,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哪儿好就往哪儿去。不少是公款消费,财政成了他们家的钱包,财政局长成了他们家的管账先生。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历来贪污挪用这种钱要罪加一等,也有人敢下手。要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1页
“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
要严格党的纪律,坚持党纪面前党员人人平等,对党内一切消极腐败现象认真查处、严肃执纪,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为什么我们定了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要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就是要做实纪委的监督权力,有了权力就要履责。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5月9日)
  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要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在听取兰考县和河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8月27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59页
  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9页
  党内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1页
  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3页
“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6-27页
  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制度化、经常化,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31日)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我们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不要语焉不详、闪烁其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白在党内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跟组织玩小聪明,权欲膨胀、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往上爬,为了自己什么事都敢干,总有一天是会自己毁了自己的。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要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中进一步重申,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
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说:“人心似铁,官法如炉。”意思是任人心中冷酷如铁,终扛不住法律的熔炉。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
《在听取二〇一五年首轮专项巡视汇报时的讲话》(2015年6月4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小的生活问题、吃喝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开始的。通过加强巡视工作,严明党的纪律,使纪律不流于形式,防止纪律变成一个很松、很软的东西,真正强化刚性约束。修订条例坚决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深化“四个着力”,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巡视。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巡视发现问题要深挖线索、顺藤摸瓜,既要叫板,也要较真。发现了问题,查处要到位,如果迂回而过,发现了跟没发现问题一样,或者发现了解决不了,还不如不巡视。人们常说,“人在做、天在看”。“天”是什么?“天”就是党和人民。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起作用了,制度不是稻草人,效果就出来了。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现在巡视开展起来了,有了这个条例,就要把这个制度坚持执行下去,相信一段时间后,会起到治本作用。所谓的“不想腐”,就靠提高觉悟,而“不敢腐”、“不能腐”,巡视是立竿见影的。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现在,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要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经建立,就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如果领导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如果领导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上行下效嘛!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全民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文献选编》(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583—1584页
  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1页
  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以身作则很关键。要把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一把手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3页
  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军队建设服务的。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能谋私。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定。要教育家属、子女不搞特殊化,不打着我们的旗号收受好处,乱说话,乱办事。再一个就是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问题。看不好身边人,将来可能就会被拖累,造成很大的影响。要按规定解决身边人员的职务和待遇问题,不能搞特殊化。
  《深化军委和全军作风建设》(2013年7月8日)
“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做到”
邓小平同志说过:“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那么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我们绝大多数党的高级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是过硬的。但是,也有少数高级干部身居高位久了,慢慢疏远了群众,出现了这样那样脱离群众的现象,个别的甚至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高级干部必须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善于观大势、谋大事,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决不能对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工作部署口无遮拦、毫无顾忌、评头论足,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对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考察领导班子,要看班子日常运转和决策执行情况,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行为表现如何,不能简单进行结果性评价。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25日)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怎么让群众遵守法律?对来自群众反映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举告,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转,但不得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替政法机关拍板定案。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1页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我就说过,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把党的优良作风继承下来、发扬下去,敏于行、慎于言,降虚火、求实效,实一点,再实一点。全党看着中央政治局,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做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
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这个关首先要把住。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养自觉,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设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门槛”,发现问题就严肃处理,不合格的就要从领导干部队伍中剔除出去。决不能让那些法治意识不强、无法无天的人一步步升上来,这种人官当得越大,对党和国家危害就越大。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二是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要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四是要受监督,这既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制度保护。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5日)
  我一直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问题是没有落实好。对领导干部,要求就是要严一些,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5日)
  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9日),《人民日报》2015年3月10日
“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名节和操守”
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要做班子的带头人。“羊群走路靠头羊。”带头人关键是“带头”二字。希望大家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真正做到事事带头、时时带头、处处带头,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讲话》(2015年6月30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8页
  中央委员会的同志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带好头、做好表率。大家要清醒认识高级干部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自觉按党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磨练自己、提高自己。职位越高,越要夙兴夜寐工作,越要毫无私心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党和人民,越要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越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名节和操守,扎扎实实改造主观世界,诚心诚意接受监督帮助,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页
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一旦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敦促教育干部廉洁自律,不能放弃责任。
《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8页
  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42页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旱纠正,这是爱护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0页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4页
“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总体上讲,这种双重领导体制自党的十二大确立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基本符合党情国情的。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问题,特别是查办腐败案件时受到的牵制比较多。有的地方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时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对地方纪委来说,同级监督忌讳也不少,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必须有所改变。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这次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各级党委要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这种体制机制改革既是党和人民对各级纪委的信任,更是纪委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次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
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最近,中央纪委根据巡视了解的情况,派负责同志同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谈了话,进行告诫,效果不错。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中央纪委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主要负责同志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对巡视整改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对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增强群众信心,提高巡视实效。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月23日)
  从巡视看问题,再次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十分紧迫。要正视严峻的形势,严肃纪律,严惩腐败,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要对症下药,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月23日)
  有的党组织没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地方长期不查办案件,一查就是窝案串案;有的领导干部对党的政策阳奉阴违;有的地区一些基层组织处于瘫痪状态。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党的建设就会出大问题。在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下,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下,要三令五申,明确“一岗双责”,树立党的观念。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6月26日)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5页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6页
“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7页
  巡视发现,有的党组织领导不力,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在党不为党、在党不信党,讲风水、信迷信!这些问题不碰不管,就会破坏我们的团结统一。现在巡视发现的问题,突出反映了有些干部完全丧失党性、毫无纪律观念,有的党组织形同摆设、疏于管理。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0月16日)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按党章办事,把对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管理和监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使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解决一个问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面对新时期复杂的党内外环境,从严治党要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目标和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典型引导和全面提高结合起来、当前工作和长治长效结合起来,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2014年11月1日、2日),《人民日报》2014年11月3日
  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
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2014年12月13日、14日),《人民日报》2014年12月15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要在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把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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